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27号海升C座第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为有效开展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表决情况: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 月11 日
2018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