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聘请审计机构的原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其在执行公司 2016 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公司经综合评估,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一致,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主要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 年 02 月 09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审计业务,出具有 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证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65),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四、备查文件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