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 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 年 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结束时间:2018 年 1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 月 24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张竟驰、周子琦。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表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 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 年 1 月 25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至 18: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薇
联系方式:010-88864166
传真:010-888641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
邮政编码:100085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