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27号海升C座第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0 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并拟由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2.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委托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委托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叁佰 万元整)提供担保;并同时由董事曾文及其配偶韩晓伟以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
2.表决情况:同意:4票,占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文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