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27号海升C座第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8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期限为一年,用途为用于支付采购款及技术服务费。本次授信拟由公司董事韩薇所有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曾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文、韩薇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