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8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 年 8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曾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公司应于第二季度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半年报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对此,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编制了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