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45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 年 9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曾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借款,共计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并拟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借款(共计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董事曾文及其配偶韩晓伟以连带责任保证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文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深圳精英路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利用率,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精英路通科技有限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