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57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 年 12 月 8 日以公司内部公告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子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
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 29 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职工代表 20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持续正常进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选举王子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第三届监事会组成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