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27号海升C座第二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曾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807,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07,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07,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07,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20,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曾文、郁银祥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竟驰、苏丹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