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3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曾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f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设立普洱分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在云南省的业务,公司于 2019年 1 月 31 日在云南省设立了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负责人为宫宇,营业场所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 92 号科恩学苑花园第32 幢二层 5 号,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租赁机械设备;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勘察设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本次设立分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议,现补充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 充确认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