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44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上午九点。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 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竞驰、苏丹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现根据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编制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检查。根据监督和检查结果,并结合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编制了《2018 年年度报告》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 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2)、《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3)。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 2018 年度的经营情况为基础,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及
2019 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对公司 2019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 制了《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 计划安排、投资规划及长远发展的需要,决定 2018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
公司与北京精英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英路通”)签订了《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向精英路通销售零配件等商品,合同金额共计人民 币 519,013.1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公司与精英路通经友好协商,将精英路通在其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使用的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出售给精英路通,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99,763.44 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
2018 年 7 月,公司与苏州泰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泰能”) 达成一致,由公司向苏州泰能提供劳务服务,苏州泰能向公司支付服务费共计人 民币 141,509.4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一十)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4》
2018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曾 文向公司提 供借款共计人民币
4,000,000.00 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 ://www.neeq.com.cn) 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 号:2019-036)。
(一十一)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 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一十二)审议《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一十三)审议《关于<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19-045)。
(一十四)审议《关于提名周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章钢柱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现提名周淦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表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8:00 。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薇
联系方式:010-88864166
传真:010-888641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 27 号海升 C 座第二层
邮政编码:100085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